尊敬的各位理事、专家、实务工作者:
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将于2020年10月召开“环境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论坛”暨2020年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本次年会由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由京衡律师事务所和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承办,由浙江省律师协会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国环境保护已逐步进入“强监管”时代,环境监管法律与政策的探索与落实是生产生活绿色发展的强大驱动力,环境监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是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已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也将出台实施意见。其中,完善环境监管体制、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和加强环境监管司法保障是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的主要目标。鉴于此,会议将重点探讨(包括但不限于):
1.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研究;
2.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以及推进沿海地区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问题研究;
2.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研究;
4.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监管协作机制研究;
5.地方环境监管模式创新问题研究;
6.地方环境监管体系信息化建设研究;
7.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问题研究;
8.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研究;
9.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问题的研究;
10.长三角一体化环境监管改革试点问题研究。
欢迎大家提早准备,撰写论文。年会正式通知和具体安排另外发布。
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