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4日下午,由我校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和天目学院联合主办的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论坛之“可持续发展与低碳经济法律问题研究”在天目学院实验楼102室报告厅举行,著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珂教授应邀前来作主题为“可持续发展与低碳经济法律问题研究”的学术讲座。中心主任、天目学院院长李明华教授主持讲座,法律系师生悉数到场,济济一堂,共享了这场难得的学术盛宴。
周教授首先阐述了环境法的价值,强调环境法研究应注重应用性研究,接着围绕可持续发展与低碳经济的关系,讲述了可持续发展从一项基本国策到发展战略,到现在发展为低碳经济的过程,把可持续发展这一传统认识与新兴的低碳经济联系在一起。然后通过对低碳经济的沿革和国际比较,深刻分析了低碳经济的内涵,并提出低碳经济作为当代可持续发展的制高点,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低碳经济的法律体系,充分发挥低碳经济的功能,但是要切忌“法律至上论”,理性认识低碳经济,必须长期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周教授以其深厚的学术修养,超强的国际视野,在占有丰富的资料基础上,指出了最新的可研究领域,在座的所有师生得到了深刻启发,对再今后的教学研究中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讲座结束后,李明华教授做了总结,全场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周珂教授带来的精彩讲演。在互动环节,周珂教授回答了在座研究生提出的相关问题,他的精辟见解使大家对低碳经济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蔡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