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8年会于10月17日至19日在河海大学隆重召开。水利部周英副部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江苏省水利厅厅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蔡守秋会长等出席了大会开幕式。来自从事水利及环境资源管理、环境资源法制工作和高等院校从事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工作的26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我校环境法学学科带头人李明华教授、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贾爱玲、夏少敏、姜双林副教授、蒋春华老师等和研究生一行13人参加了本次大会。
会议主题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武汉大学王树义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王曦教授、华中科技大学裴丽萍教授先后作了大会学术报告:《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关于制定〈长江法〉的初步思考》、《建设监督和制约政府的制度——发展我国环境法制的战略突破口》、《水资源用益物权立法解读》。大会还就“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问题研究”、“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和“环境资源法其他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等主题进行了分组研讨,我校师生积极参与了大会的学术讨论和发言。在大会闭幕式上,夏少敏副教授代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问题研究”小组向大会作了分组讨论情况的报告发言。
本次会议,我校师生共提交了论文七篇,通过与外界广泛的学术交流,扩大了浙江林学院在环境资源保护法学界的影响,促进了我校环境法学研究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