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机构介绍  环保学人  学术前沿  学术结晶  研究会专栏  电子期刊  求学浙林  省内立法  法律援助 
新闻动态
 图片新闻 
 本站新闻 
 综合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综合新闻>>正文

浙江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生态省建设的最终目标
2012-03-01 00:00  

■对地方政府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未考虑环境影响造成决策失误等情形,要进行严格问责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日前在浙江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质与量的统一、好与快的统一、稳与进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把加强环境保护与稳增长转方式、惠民生促和谐紧密结合起来。

在总结回顾“十一五”期间全省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后,赵洪祝指出,加强环境保护,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之举,也是检验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成效的重要标志。

赵洪祝说:“如今,浙江的GDP总量已经不小,我们当前要追求的‘快’是转型升级的‘快’,是以发展质量高、发展效益好为前提的快。”据悉,近年来,浙江省GDP增速有所放缓,但2011年浙江的GDP增长质量却列至全国第三。

赵洪祝指出,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特点,譬如水体中的氮、磷,大气中的灰霾、光化学烟雾等污染,成为改善环境质量的制约因素,污染物类型已从单一型向叠加型、复合型演变。

赵洪祝要求,全省各地各级政府要秉持“发展惠民,环保为民”的要旨,准确把握全省环保阶段性特征,进一步明确做好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加快推动环境保护进入环保优化发展、全面防治污染和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加强执法监管、共建共享的新阶段。

赵洪祝强调,环保是考核干部的硬指标,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责任。党政领导要强化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坚持亲自抓、负总责;要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建立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态环保工作考核机制,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硬任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硬举措、考核干部的硬指标;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对地方政府未完成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未考虑环境影响造成决策失误、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等情形,要进行严格问责。

浙江省省长夏宝龙在讲话中要求,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生态省建设的最终目标,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环境污染防治,切实提高群众生活环境质量。

夏宝龙指出,要把环境容量配置作为结构调整的有效手段,突出抓好环境资源调控和准入门槛,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通过严把空间、总量、项目3个准入关,扶优汰劣、治旧控新,促使企业在转型升级同时实现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他提醒与会领导干部,如今浙江已处于全社会环境诉求的“高涨期”、环境风险隐患的“高危期”、环境突发事故的“高发期”、环境资源承载力的“高压期”。对此,夏宝龙要求,各级政府要把环境监管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环境执法监管、应急管理和信访维稳,全力保障环境安全。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保护环境的治本之策,突出把握好经济杠杆、责任考核、公众参与等的协调并用,努力推动环保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副省长陈加元对全省“十二五”时期环保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他指出,“十二五”期间,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三大行动将是浙江环保的龙头工程;主要污染物减排将是“十二五”浙江环保工作的重头戏,要把总量减排作为“十二五”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和检验“十二五”环保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志来抓。

(责任编辑 陈真亮)

关闭窗口

网站首页 | 机构介绍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系统安装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