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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洪慧萍局长来环境法律援助站调研
2009-05-30 00:00  

10月10日,杭州市司法局局长洪慧萍、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何金林在临安市司法局董中南局长等陪同下到我校调研环境法律援助工作。洪慧萍局长一行实地参观了我校环境法律援助站,对援助站的工作环境、服务条件、便民措施等给予了肯定。援助站站长贾爱玲和援助站的相关成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会上,洪慧萍局长等听取了临安市司法局局长董中南关于为什么要创建环境法律援助站、援助站的服务范围以及未来工作设想的汇报。洪慧萍局长指出,环境法律援助站的创立,既可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服务,又可为社会发展提供环境法律服务,已经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这说明环境法律援助站工作顺应了国家要建设生态文明、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很有前瞻性,也有很好的发展前途。杭州市司法局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大力支持环境法律援助站的工作。

杭州市司法局局长洪慧萍在分析了环境法律援助站的定位后,还对环境法律援助站今后开展环境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做好环境法律知识与环境知识的宣传工作。具体怎么做?要争取普及宣传类的课题项目支持;要多举办讲座,为百姓服务,不停留在概念上;可与媒体一起联合做。希望更好地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在服务范围上,可适当拓展,争取为政府在作出环保决策时提供适当超前的咨询性服务,以扩大影响。对于突发的群体性环保事件可主动介入,及时掌握信息,协助做好维稳工作。希望更好地为老百姓环境维权提供服务。援助站若需要办理环境法律援助案件,可通过变通的方式,由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后再指派给援助站进行办理。在今后三个月里,应具体规划做点实事。希望做一些探索性的工作。援助站可从广义上去理解,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可作些探索,更好地为当地政府和自己的专业教学科研服务。

(环境法律援助站 姜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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