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机构介绍  环保学人  学术前沿  学术结晶  研究会专栏  电子期刊  求学浙林  省内立法  法律援助 
新闻动态
 图片新闻 
 本站新闻 
 综合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本站新闻>>正文

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来我院讲学
2021-05-26 08:10  

      2021年5月25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环境法学分会会长王灿发老师应邀来我院作题为《民法典绿色原则司法适用的问题及其矫正》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点负责人姜双林教授主持,法学学科夏少敏副教授、阳相翼副教授、陈真亮副教授、李兴锋副教授、李媛媛副教授、蒋春华博士以及2019级、2020级环境法专业研究生参加。

      王灿发教授首先以邰仕清诉邰通贵排除妨害纠纷案、石楼县梁兔儿诉石楼县林业局承包荒地原状案、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诉陕西亚特体育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场地租赁纠纷案三个典型案例为导入,提出绿色原则在司法适用中引人深思的问题;并就民法典绿色原则适用的制度障碍,司法审判人员对绿色原则的理解偏差,个别法官为不公正裁判寻找借口三个方面对绿色原则司法适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接下来,王教授解析了民法典绿色原则的内涵,对什么是资源,什么是生态环境,绿色原则的属性和地位,绿色原则适用于具体司法案件否定说、肯定说、限制说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王教授认为首先需肯定绿色原则可以适用于司法实践,但也应当限制使用,将其定位于指导、补充作用;即在法律规则明确时起到环境教育作用,法律规则模糊时提供价值指引,法律规则缺失时指导规范创制,并于法律规则冲突时提供规则的选择依据。王教授表示绿色原则在适用时应当识别规范冲突,看民事规则性规范是否与环境法规范相冲突;进行价值权衡,看一个社会价值追求是什么,是否符合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需要按控量比例原则进行权衡;同时应当充分说理,避免简单粗暴适用。

     在互动提问环节,在座师生就绿色原则在典型案例中的适用冲突、绿色原则应用未来发展趋势、绿色原则适用价值排序等问题向王灿发教授请教,王教授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并与大家展开深入探讨。讲座结束之际,姜双林教授进行了总结和点评。姜老师认为王教授的报告中充满了辩证思维,理论结合实际,内容层层深入、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值得老师和同学们学习。最后,与会师生表示此次讲座精彩纷呈,引发了自己对民法典绿色原则的进一步思考,拓展了自己的学习思路,获益匪浅!

(法学学科潘守一)


关闭窗口

网站首页 | 机构介绍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系统安装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