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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生态司法 共话院校合作——磐安法院蔡益军院长一行来我院交流研讨
2022-08-20 08:51  

  进一步推动校合作,打造具有辨识度、影响力的校合作“品牌”,819日,磐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益军,以及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磐安县人民法院的多位法官来我院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的主题开展了交流研讨。会议法学专业负责人刘辉老师主持。 

   文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朱红东首先致辞。朱书记向来自磐安法院、金华中院法官们介绍了浙江农林大学以及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并希望以此次交流研讨为契机,开启共建合作的新局面。接着,磐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益军介绍了磐安生态文明建设的优势与成效,分析了磐安县法院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特点,具体包括:坚持高效司法,构建环资专业化审判机制;运用恢复司法,创新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用活联动司法,凝聚生态保护多方位合力;延伸司法职能,护航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等。蔡院长提出了三方面期望:一是互利共赢,携手并进;二是项目合作,争创硕果;三是促进交流,培养人才。 

在交流研讨环节,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庭长陈庭会介绍了国内法院逐步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发展历程,以及金华中院与杭州中院在推进环资庭建设方面的有益经验,并说明了金华中院支持磐安法院构建环资专业化审判机制的具体举措。我院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负责人姜双林教授从磐安县的生态环境特点以及省内其他法院、检察院的具体做法方面,提出了对接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以助力国家公园建设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观点磐安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军伟从磐安县法院的具体情况出发,以个案为例说明了在办案过程中需要权衡保护个人生存权益与保障良性生态秩序的关系。我院法学学科负责人贾爱玲教授从生态修复、野生动物损害赔偿、劳务代偿的司法实践方面,分析了环境资源案件所涉及的民法、行政法、刑法问题,并介绍了法学学科各位老师在环境资源法学方面的研究进路。磐安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傅军平法官介绍了磐安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进展情况。法学学科支部书记陈真亮副教授从环境法理论前沿、司法实务最新发展趋势等方面分享了研究体会,建议地方司法机关要结合磐安区位优势和资源分布的特点,提出磐安法院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以及聚焦纵向与横向的环境司法协同体系构建、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药原产地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预防性公益诉讼、推动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等方面的建议。金华中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助理祝如龙,以及磐安县人民法院审管办法官助理叶佩武、余露萍,分别从各自的工作内容出发,探讨了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法学学科刘辉博士基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工作规范(试行)等司法文件的具体条文,指出了劳务代偿履行方式的裁判依据,并强调应排除侵权人明确拒绝或因地域、身体等事由不适宜采取劳务代偿方式的情形。法学学科参会的教师对《磐安县环境资源审判绿皮书(20171-20227月)》的内容及其中的典型案例给予高度肯定。

最后,我院副院长张永亮教授进行总结发言,介绍了我校相关研究院所等科研平台的概况,并从基地共建、资源共享、学术交流、案例研讨等方面提出了更切实具体的合作计划,进一步表达了与磐安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后续合作的期望。最后双方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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