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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浙农林大《环境法原理》试题及参考答案
2008-04-01 00:00  

一、简答题(六选四,每小题15分,共60分提示:本题为选作题,请选择试相应的题目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题号;如果全部题目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答题要求:观点明确,表述完整、准确。

1、简述环境资源法学的概念、特点。

2、简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的含义、内容和意义。

3、简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中国的立场。

4、简述污染者付费原则的概念、内容和意义。

5、简述环境法律关系的含义及特点。

6、简述环境资源法中“三同时”制度的含义及主要内容。

二、论述题(五选三,每小题30分,共90分提示:本题为选作题,请选择试相应的题目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题号;如果全部题目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答题要求: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1、试述环境权的概念、性质和特征。

2、试析公众参与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3、试述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示: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适用范围、内容)。

4、试述排污权交易制度(提示:包括排污权交易的概念、意义及其配套机制)。

5、试述环境责任保险的概念、特征和意义。

环境法总论试题(参考答案)

一、简答题(六选四,每小题15分,共60分

提示:本题为选作题,请选择试相应的题目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题号;如果全部题目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

答题要求:观点明确,表述完整、准确。

一、简述环境资源法学的概念、特点。

答:1、概念:环境资源法学是研究环境资源法及环境资源法制的学科,是法律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的研究对象具有独特性,从法律法规方面讲,是环境资源法及其实施;从法律关系方面讲,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与环境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

2、特点:(1)从跨学科角度来看,环境资源法学是法学和环境科学、资源科学、生态学相互交叉、渗透的产物,是一门边缘学科。

(2)环境资源法是一门综合性的部门法,环境资源法学也具有综合其他法学学科知识的特点。

(3)环境资源法学是一门新兴的正在发展中的学科,一方面有些理论不成熟,不定型,另一方面“环境法是本世纪带动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有生命力的法律部门”。

二、简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的含义、内容和意义。

答:1、含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是指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同时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积极进行治理,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环控制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社会物质财富和人体健康允许的范围内。

2、内容:(1)将环境资源的保护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2)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新的污染和破坏,对建设项目切实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

3、意义: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协调。

三、简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中国的立场。

答:1、概念: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这一公约于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并于1994年3月21日生效,目前共有191个缔约方。

2、主要内容:(1)《公约》缔约方作出了许多旨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承诺。每个缔约方都必须定期提交专项报告,其内容必须包含该缔约方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并说明为实施《公约》所执行的计划及具体措施。(2)公约》于1994年3月生效,奠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全面性的国际框架。(3)《公约》由序言及26条正文组成。公约有法律约束力,旨在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甲烷和其他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的排放,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使气候系统免遭破坏的水平上。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公约要求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公约建立了一个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资金机制。

3、中国的立场:气候变化是当前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应对这一挑战,需要世界各国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真诚合作,作出共同努力。

(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基础,其所确立的目标、原则、承诺和合作模式必须长期坚持。关于2012年后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应继续按2005年蒙特利尔缔约方会议所达成的 “双轨”安排深入讨论。

(2)公约附件一国家应拿出政治诚意,大力推动议定书第三条第九款特设工作组的谈判,尽快完成附件一国家减排潜力和减排目标范围的分析,制定工作时间表,最晚在2009年前谈判确定发达国家2012年后的减排指标,确保第一、二承诺期之间没有任何间隔。

(3)公约长期合作对话促进了缔约方之间的交流,应进一步强化公约的实施,切实将公约关于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的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简述污染者付费原则的概念、内容和意义。

答:1、概念:指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承担对环境造成的损失及治理环境的费用,或对其污染和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该原则是中国污染防治政策的核心,它确立了污染者承担治理污染责任并缴纳排污费用的制度。

2、内容:《环境保护法》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一方规定的污染物诽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3、意义:(1)防止环境污染。

(2)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五、简述环境法律关系的含义及特点。

答:1、概念:是指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环境资源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以环境资源法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1)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是一种现实存在的关系。(2)是由环境资源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某一环境资源保护关系只有当受到环境资源法律规范的调整时,才成为一种法律关系。(3)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以保护环境资源为核心予以设定。

2、特点:(1)环境资源法律关系是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又通过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

(2)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社会经济基础对其起决定性作用外,自然规律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3)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主体非常广泛,客体复杂多样且具有特殊性,环境纠纷与环境诉讼的手段与方式多种多样。

六、简述环境资源法中“三同时”制度的含义及主要内容。

答:1、含义: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资源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2、主要内容:(1)在建设项目正式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章,在环境保护篇章中必须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概算。环境保护篇章经审查批准后,才能纳入建设计划,并投入施工。(2)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成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3)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二、论述题(五选三,每小题30分,共90分

提示:本题为选作题,请选择试相应的题目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题号;如果全部题目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

答题要求: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一、试述环境权的概念、性质和特征。

参考答案要点:1、概念: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基本权利。

或者: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就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而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承担的基本义务,即: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2、性质:(1)环境权是一项新型的人权。(2)环境权是一项主体广泛的权利。(3)环境权是一项价值取向多重的权利。(4)环境权是一项与义务紧密结合的权利。(5)环境权是一项内容丰富的权利。(6)环境权是一项有限度的权利。

3、特征:(1)环境权具有预防性、公益性和指导性等特征;(2)环境权是一种与多种基本人权或社会经济性法律权利有关联的新型法律权利;(3)环境权受到经济发展和自然环境的限制;(4)环境权受到全球政治、经济条件的限制。

二、试析公众参与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参考答案要点:1、概念:指在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参与权,都可平等的参与有关环境问题的立法、守法、司法活动,参与对环境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等。

2、内容:(1)环境资源立法的公众参与原则。在制定环境资源法过程中,允许立法机关以外的人员参与发表意见。在行政机关的立法职能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增加公众参与原则避免了立法的专横,使立法更具有民主性。(2)环境资源司法救济中的公众参与原则。自19世纪末起,西方国家民法在立法精神和法律形式上,将财产所有为中心,转向财产利用为中心。美国法律规定,只要某人能说明他有权使用或享受某些自然资源,或他本人生计依赖于这些资源,尽管资源的所有权不属于他,他也不是某一污染行为的直接受害人,也可以“以保护公众利益”为由起诉排污者。(3)环境资源管理和监督中的公众参与原则。通过公众参与监督,可以减少环境保护中的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不作为。这样,一方面可以使环境管理更加科学,另一方面调动了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3、意义:(1)捍卫自身权益的需要。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由于环境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人们对环保事业表现出极大的积极性。许多国家的环保立法、环保措施是在公众的强烈要求下实现的,一些重大的污染、破坏环境的决策由于公众的抗议和抵制而取消,公众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和持久动力。

(2)支持和依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也是发展环保事业和实现政治民主化的要求。环保事业具有群众性和公益性,国家进行环境保护、管理,必须依靠广泛的社会支持与公众参与,以增加政府决策、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减少因环保的巨大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实现行政管理民主化。公众参与程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环保事业发达程度和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三、试述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示: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适用范围、内容)。

参考答案要点:1、概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中关于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总称。

2、意义:(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贯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4条规定“综合考虑规划或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站在战略决策角度来看待环境与经济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可以克服地方利益集团的“短视”与急功近利,协调国家、社会、个人三方利益,解决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能在持续、最优的基础上推动社会进步,进而对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促进环境民主进程的重要内容。环境民主是当代环境问题研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了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解决了环境权益的公平分配问题。同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助于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参与意识,使公众成为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力量。

(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环境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保证。对环境问题事先预防比事后处理要便宜得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环境要素与经济资本运作相结合,避免了“外部不经济性”产生,增加生态资本积累,最大限度地消除了污染的潜在性与积累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但可以防止因不合理规划或开展建设项目而造成的环境污染,而且也可以大大减少事后治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社会矛盾。同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一个地区发展提供了战略上的指导。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贯彻了“预防为主”的原则,避免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把人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双赢。

3、范围:(1)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包括两部分:一是较大范围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二是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这里所说的“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主要是指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建成投产后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后,对其周围的大气、水、土地、森林、草原、生物等环境要素可能带来变化。

4、内容:(1)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①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②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③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①建设项目概况;

②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③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⑤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⑥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⑦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

四、试述排污权交易制度(提示:包括排污权交易的概念、意义及其配套机制)。

参考答案要点:1、概念:排污权交易也称排污指标有偿转让,是指在环保部门监督管理下,排污单位之间以排污指标为标的进行的交易活动。排污权交易制度实施的主要途径是建立相应的可转让排污许可证制度。(1)排污权交易的主体是排污单位,其主要责任是采取措施防治污染,或卖出排污权或买人排污权。(2)排污权交易的标的是排污许可证中认可规定的许可排污指标,即在某地点以某种方式与浓度向环境排放若干数量某种污染物的有效许可。(3)排污权交易一方面遵循交易双方主体意思自治与等价有偿的原则,另一方面又必须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2、意义:实行排污权交易,有利于促使排污企业持续、积极地削减排污,减轻环境污染,确保环境质量,同时也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而言,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重要意义在于: (1)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有利于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2)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可以把市场的自动调节和政府的直接管制结合起来;(3)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3、配套机制:在实践中,要顺利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必须建立起一系列

配套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实施环境容量控制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实行排污权交易的基础;(2)排污指标的商品化和价格化,是排污权交易理论确立的前提;(3)排污权交易制度要遵循交易的有偿性及不得恶化环境质量的原则;(4)排污权交易制度应当与其他防治污染的经济手段相结合。

五、试述环境责任保险的概念、特征和意义。

参考答案要点:1、概念:排污企业投保环境责任保险,就可以分散风险、消化损失。环境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和治理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它要求投保人依据保险合同按一定的保险费率向保险机构交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承担损害赔偿和治理责任时,就由保险公司代为支付法定数额的保险金。

2、特征:(1)环境责任保险以填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受到的损失为目的。

“无损失则无保险”。环境责任保险的目的在于填补被保险人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受到的损失,是填补损害的保险。

(2)保护第三人或者社会公众的利益是环境责任保险的主要功能。环境责任保险的功能在于分散和转移被保险人对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性质上为第三人保险。

(3)环境责任保险承保的损害赔偿责任和治理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企业污染环境,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限期治理的责任。

(4)环境责任保险建立的目的是为了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特定危险的发生。

3、意义:(1)可以使排污企业规避风险、转移损失;(2)强化保险公司对企业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损害的监督管理;(3)发展环保科技,促进环保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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