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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师生举行第6期学术沙龙
2008-11-10 00:00  

近日,环境法学师生在天目学院西大楼会议室举行了第六期学术沙龙。沙龙的主题是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推进环境法学研究的快速发展。浙江省社科院副院长汪俊昌作为佳宾应邀出席了本次学术沙龙。我校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环境法学学科带头人李明华教授,研究中心的王国林教授,人文学院田信桥副院长等教师及在校的全体环境法研究生共50多人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次沙龙由贾爱玲副教授主持。

汪院长在主题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不能以牺牲环境与资源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环境法学正肩负着时代发展所赋予的历史使命,未来的发展空间会越来越大。浙江林学院的环境法学最近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和重视。他指出,环境法学的研究生要加强田野调查和实证研究,研究生应认识到:谁能最早地发现当今社会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合理地提出问题、谁最能以法学的语言来分析问题并解答问题,谁就有了发言权。研究生要对重大理论问题保持有三个敏感:即政治敏感、学术敏感和话语敏感,要明确我们的学术研究主要是给决策部门提供参考咨询服务的。为了能更好地促进环境法学研究队伍的发展和人才的快速成长,汪院长他提出了几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注重平时的积累。每个人都要做到学有所长,不能只当学术上的“个体户”,要当学术上的“专业户”,有所专长才能与人交流。二是要有自我激励精神。三是要加强学术交流。四是要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

此次学术沙龙,是历次沙龙中参加人数最多,也是内容最为丰富的一次,师生们就《决定》和环境法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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