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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山插上翅膀的人
2008-12-25 00:00  

“学以致用”,是临安市政协委员、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院长李明华恪守的一句名言。从教25年来,李明华无论在教育教学上,还是在科研实践中,都倾力将自己的专业知识、研究成果奉献给山区,奉献给故乡临安这片土地。

1983年夏,李明华大学毕业。在当时人才奇缺的形势下,李明华毅然回到故乡临安,到浙西山区的高等院校浙江林学院担任“两课”教师,同时针对临安的实际,专做山区发展课题研究。因治学严谨,教学与科研成绩突出,1999年7月李明华被学校任命为社科部主任。2000年负责筹备成立浙江林学院人文科学系,担任系主任。2002年成立人文学院,担任院长,同年又筹建了学校环境法学科,担任学科带头人。2004年6月,李明华被学院任命为教务处处长。2005年7月开始担任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院长。众多的筹建任务,频繁的职务变更,体现了李明华在浙江林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中所作出的积极贡献,他也因此得到学院的肯定和同事的尊重,并于1996年获得省优秀教师,1997年获得省“两课”优秀教师,2007年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荣誉。

在繁忙的教学工作之余,李明华还充分利用空余时间,研究专业课题,并深入实地开展实践,先后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5项,重点课题两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他最早研究的课题是“如何推动山区发展”,从农业和林业两个方面做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在积累了厚实资料的基础上,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陆续出版了《山区集镇与可持续发展》、《山区社会学引论》、《可持续发展与环境法学方法论》、《自然保护区法律问题研究》、《清凉峰自然保护区志》和《村落的技术》等著作。

2005年任环境法学科带头人后,李明华开始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课题。在他的带领和努力下,学校环境法学硕士点在2005年12月获国家教育部的批准,该学科在2003、2006年两次被评为校级重点学科。2004年8月开始担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在促进和推动环境法学研究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2008年3月他推动成立浙江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并担任会长,同时出任浙江林学院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他的研究成果自1998年以来,两项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一项获省林业厅、教委科技进步一等奖。

1998年以来,李明华已经连续担任了三届临安市政协委员。10多年来,李明华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发挥自己的专长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他的课题研究都是从临安的实际出发,以促进山区临安的发展为目标,研究成果都带有很强的地方性,如1997年主持完成《於潜镇社会发展规划》,2003~2005年先后完成临安市清凉峰镇、龙岗镇两个生态镇建设规划和8个生态村建设规划工作。他的提案都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如关于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状况及防治对策、建设临安农产品品牌、建设临安生态市等方面。因他的提案、建议都带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多次被评为优秀提案,还4次作大会发言。此外,李明华还曾担任过市政府咨询专家组成员,参与临安市第十、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及论证工作;为推动校企合作,还专门组织举办市领导、企业老总和学院科研专家参加的座谈会,为临安打造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出谋划策和搭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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