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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建设”提法不科学
2013-04-02 00:00  

简要内容:多年来,社会上包括学术界有一种颇为流行的提法,叫做“生态环境建设”或者叫“建设生态环境”。原水利部部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正英曾与沈国舫院士、刘昌明院士联合建议逐步将“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改为“生态与环境的保护、修复与完善”,因为,生态环境不是“建设”出来的,而是培育、滋养出来的。

多年来,社会上包括学术界有一种颇为流行的提法,叫做“生态环境建设”或者叫“建设生态环境”。其实这是不科学、不规范的,已经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负面的影响。

“生态环境”一词,是地道的“中国造”(国外没有该词),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的“年轻”名词。要论证“生态环境建设”或“建设生态环境”这一用语是否妥当,需要首先弄清楚“建设”和“生态环境”二词的基本含义。《现代汉语词典》对“建设”一词的释义是:(国家或集体)创立新事业或增加新设施。《辞海》对“建设”的解释是:设置;创立;发展,亦指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兴建工作。以上二者对“建设”的释义虽然不完全一致,但大体上是相同的,即“建设”具有创立、设置的意思。创立、设置的对象应该是一种较为具体的事业或设施,像“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国防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之类的用语应该说是妥当的。而“生态环境”是指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这一“总和”是各种生态系统构成的复杂的整体,它不是一种具体的事业或简单的设施。因此说要创立、设置一种复杂的生态系统恐怕不行,起码就目前来说,人类的科技水平还达不到。

最近,生态学家徐凤翔走进了亚马逊森林,也提出类似问题:生态建设是这些年来保护环境中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但这句话的内含到底是什么?生态是人类能建设的吗?防护林工程、种草种树、造水坝是建设,但生态是系统的、全局的,讲建设不准确。把工程性的东西也叫生态建设,这是不了解生态是什么构成的。生态关系非常复杂,牵涉天、地、生物。为什么不能简单地讲天、地、人?因为生物包括的范围有植物、动物、微生物,也包括人。人只是生物里面动物中的一种。人以前夸大了自己的地位和作用,往往没看到人在生态范畴里的位置。而人类对生态的认知和理解,直接关乎着我们是否能与自然和谐相处,关乎着我们的生态文明。

原水利部部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正英曾与沈国舫院士、刘昌明院士联合建议逐步将“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改为“生态与环境的保护、修复与完善”,因为,生态环境不是“建设”出来的,而是培育、滋养出来的。

钱正英举例子说:“我到甘肃民勤县调研时,就看到他们在大力抽地下水种树,这种做法是很不科学的。由于当地水源上游的绿洲掠夺,民勤县旁边的青土湖已经消失,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结果树越种越死,水越抽越少。新疆的克拉玛依也在大力建设人工绿洲,为了建设生态,他们从远处引来河流的水。当地的领导就站在人工湖边欢迎我们,以为自己这样做非常符合生态文明。看到这个现象,我们当时非常心痛。这些做法显然是建设生态的误导所致。一些地方,不是努力认识在当地自然条件下天然生态系统的演化规律,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功能,保护、恢复或修复天然的生态系统,而是热衷于建设大规模的人工生态系统,造成资金和劳力的浪费,甚至会造成新一轮的生态伤害。”

可见,生态环境不能够建设,应慎言“建设生态环境”或“生态环境建设”。如果长期使用该词,极易产生一些误解甚至误导。事实上,在近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生态环境建设”这个词在国内已经产生了一些误解和误导。一些地方不是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功能去保护、恢复或修复天然的生态系统,而是热衷于建设大规模的人工生态系统,造成资金和劳力的巨大浪费,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因此,应该逐步将“生态环境建设”或“建设生态环境”的提法更正为“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改善”或“保护、修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从而使人们对生态环境的干预、影响更加符合自然规律,更加符合科学的发展观,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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