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机构介绍  环保学人  学术前沿  学术结晶  研究会专栏  电子期刊  求学浙林  省内立法  法律援助 
学术前沿
 环境法学前沿 
 相关学术前沿 
当前位置: 首页>>学术前沿>>相关学术前沿>>正文

韩大元:全球化与法学院的社会责任
2013-03-23 00:00  

在法学院之间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学院的硬件不断得到改善,法学院数量越来越多,法学院学费越来越昂贵的今天,院长们的确需要反思法学教育的价值与时代使命,要思考如何响应时代与民众的期待,如何认真履行法学院的社会责任。要解答关于“法学院存在和发展的意义是什么?”、“如何成为受人尊敬的法学院”以及“为什么彰显社会责任是法学院的立身之本?”等三个问题。

为什么我们需要法学院?其一我们的社会需要“法律人”,而法律人共同体只有通过法学院才能培养、塑造和凝聚。其二,我们的社会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代表性社会科学”,而法律学科只有通过法学院才能夯实、发展和提升。其三,我们的社会需要人文主义和弘扬以人为本的“现代法律文化”,而良法善治理念只有通过法学院才能培养、教育、推广。其四,在于社会共同体价值的塑造与维护的需要。而如何成为受尊敬的法学院?我认为受人尊敬的法学院,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应该具有浓厚真挚的人文情怀。其次,应彰显它诚信尚公的德性。再次,受人尊敬的法学院都具有丰厚的学术传统和丰硕的思想创新。最后,受人尊敬的法学院大都与鲜明独特的文明形态、国家社会需要以及个性特点相得益彰。

坚守社会责任是法学院的立身之本。一是坚持法学教育的核心价值。应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并重,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相结合。二是法学教育要强化法律伦理教育。无论是学术型还是职业型法律人才,最重要的素质是具备法律人的职业伦理与道德。法律人崇高的道德形象来源于科学的司法制度设计以及法律人自身的不懈追求。三是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应具备全程性、完整性、双重性。对法学教育人才培养体制进行规划,本、硕、博之各层次、各类型的法学教育,建立统一或有效衔接的培养标准。四是大力实施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战略。实施“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将会建构一个更加广阔的中外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交流和合作的平台,提高中国法学界对外国法、国际法的研究水平,扩大中国法律的对外传播,增强中国法律的国际影响力。五是注重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功能。改进教学的根本是解决就业环境变化下学生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能力培养是无法通过一次或若干次活动来“突击”完成的。教育机构需要强化实践性教学的过程性管理,将实践性教学纳入质量评测的范畴,赋予“教”与“学”双方必要的激励和约束,将实践性教学由市场驱动转变为自我改革完善的过程。

关闭窗口

网站首页 | 机构介绍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系统安装 | 管理登录